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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动态

国家药监局:“胃安胶囊”转换为非处方药

添加时间:2021-07-20 08:52:43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公告显示,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经国家药监局组织论证和审定,胃安胶囊由处方药转化为非处方药。
 

  国家药监局表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2021年4月25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将修订的药品说明书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规定内容之外的说明书其他内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自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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