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务合作

  • 中药养生

  • 在线留言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

河南药监局发布汛期药品(医疗器械)风险提示

添加时间:2021-07-26 15:36:27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近期我省遭遇极端强降雨,为切实做好汛期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防止发生次生安全事故,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以下药品(医疗器械)风险提示。
 
1.不购买来源渠道不明的药品(医疗器械)。
 
2.不购买雨淋水泡的药品(医疗器械)。
 
3.不购买过期失效的药品(医疗器械)。
 
4.不购买包装破损、污染变质的药品(医疗器械)。
 
5.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应主动索取包含药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规格等信息的正规票据。
 
6.购买处方药应凭处方购买。
 
7.发现疑似存在质量问题的药品(医疗器械)应主动向属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