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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药品信息化监管平台获评国家药监局 2021年智慧监管典型案例

添加时间:2021-10-16 14:16:54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9月27-28日,国家药监局在安徽合肥召开以“数据服务发展 创新智引未来”为主题的2021药品数智发展大会。会上,举行了智慧监管典型案例发布仪式,“辽宁省药品信息化监管平台”获评国家药监局2021年智慧监管典型案例。

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药品监管派驻稽查体制改革顺利完成,为省药监局设置稽查处14个,派驻各市负责药品监管相关工作。为充分发挥药品监管派驻稽查体制优势,实现监管业务协同,提高监管效能,2021年,省药监局开发建设了辽宁省药品信息化监管平台,有效破解了由于分散办公导致的行政成本增加、时效性下降的难题,工作运转效率和监管执法快速反应能力明显提升。

一是实现监管执法工作全程网上运行。在平台统一启用电子表格、电子签名、电子用印功能,实现监督检查、执法办案全过程网上运行,各类执法文书现场制作、远程审批、在线修改、电子签章、实时用印,全程无纸化办公办案。截至目前,已通过平台处理监督检查任务3306家次,执法办案274件,远程签字7321次,远程盖章4536个,远程审核执法文书7938件次。二是实现监管执法工作流程标准统一规范。在平台建立统一工作流程17个、统一操作规范22项、统一文书模板45个、统一标准条款2190项,并嵌入相关知识点4615项,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和执法办案过程中,无论进行到哪一个环节,都能在平台上及时看到当前各项执法文书的应用条件、操作规范、审批流程和注意事项,以及各环节监督检查的法规、条款、标准、程序、解析和常见难题的解决方案,真正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有效提高了监督执法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实现监管执法工作全过程监督。通过平台实现重要任务指标节点进度实时展示,局领导和各处负责人可实时掌控全省各地、甚至每一名执法检查人员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随时进行调度,随时进行督办指导,确保各项监督检查和执法办案工作严格依法规、依程序、依制度推进,实现动态化、实时化、全过程监督,成为保障药品质量和干部队伍“两个安全”的有力抓手。四是实现业务数据和监管信息互通共享。平台依托19个业务数据库,将企业行政许可信息、监督检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纳入其中、统一汇集,实现数据互联互通,破除了数据壁垒,初步建立了涵盖风险隐患排查各指标、生产经营各基础数据、许可监管各品种、历次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等各类信息的企业全生命周期监管档案,实现业务数据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有效解决了信息孤岛难题,为实施风险隐患大数据分析,全面提升监管效能打下坚实基础。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_厅局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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