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务合作

  • 中药养生

  • 在线留言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集团动态
集团动态

以社会共治合力提亮健康为民底色

添加时间:2023-12-04 16:45:23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初冬乍寒时节,又逢“药安之约”。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以下简称“安全月”)活动于11月13日正式启动,主题为“安全用药 健康为民”,活动将进一步凝聚共筑药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的社会共识,凝聚起全社会药品安全治理合力。

 

  今年“安全月”是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组织的全国性药品安全宣传活动。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扎实开展好“安全月”活动,是药品监管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之举,是推动学习贯彻主题教育活动走深走实之举,是彰显“人民药监为人民、人民药监靠人民”之举,不断开创新时代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新局面,凝聚起全社会药品安全治理合力,提亮“健康为民”底色。

 

  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药品安全治理效能直接考验着政府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近年来,药品监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持守底线保安全、追高线促发展。从深入实施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着力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风险,到密集出台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等一系列政策,积极服务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临床急需和创新药械加速上市;从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不断提升中药审评审批和质量监管水平,到推动开展药品监管科学研究,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持续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强化技术支撑体系……“为民”二字是初心使命,也是应有之义。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工作思路,不断提升药品监管工作科学化、法治化、国际化、现代化水平,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办好“安全月”活动也是各级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内容和应尽职责,要强化各级地方政府抓好“安全月”活动的责任,更要发挥政府在药品安全治理中的主导作用,提高资源整合、综合运用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

 

  良法善治是药品安全治理的重要保障,推动药品安全法治建设就要抓好前端、治好未病。监管部门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培育法治文化,将法治宣传教育与科普教育有机结合、与药品安全治理实践有机融合,增强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生动性、渗透力、影响力。目前,我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陆续发布、完善,药品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四梁八柱”已基本确立。要充分抓好“安全月”宣传契机,把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向一线延伸、向社会辐射,夯实药品安全依法治理的社会基础,切实增强药品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人民是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主体,也是药品安全基层社会治理的“源头活水”。“知险不是险,险在不知险”,科普宣传安全用药,要“健康为民”,让人人知安全、懂安全,更要与民共治,凝聚基层社会治理最大合力。开展“安全月”活动,就是要最大限度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广泛动员群众、坚持贴近群众、紧紧依靠群众,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度。今年的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药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和互动体验等活动,邀请公众唱“主角”,宣传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和安全用药服务,进一步提升公众合理用药、安全用药意识,提升公众药品安全科学素养。

 

  提高药品安全治理能力,需要持续推动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安全月”是连接社会各界力量的桥梁,是完善社会共治机制的平台,是推动药品安全治理向社会共治延伸扩展的契机。开展好“安全月”活动,要强化政府资源整合职能,充分协调各方作用,要引导社会团体、科研院校、大型企业、药师队伍、新闻媒体、科普组织积极参与,共同开展宣传活动,不断提升政府药品安全公共服务水平。同时,要充分运用好科技支撑,抓牢抓好信息化这个药品监管效能的“倍增器”,强化安全用药宣传实效,提升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科学化、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