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多证合一”是杨凌示范区改革创新的试点成果,也是省政府明确要求在全省复制推广的陕西自贸区第三批改革创新成果之一。它将药品零售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3项行政许可合并为1项,面向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多元化经营的药品零售企业颁发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实现“一表申请、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同核查、一并审批、一证准营”。
为推动改革创新成果稳妥复制推广,调研组赴杨凌示范区全面调查了解推行药品“多证合一”的具体做法、取得的成效,以及西安市药品零售企业“一业一证”改革试点情况。其间,与基层部门就改革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牵头主体不明确、政府行政成本增加、缺乏互通统一的审批系统等难点堵点,以及改革事项对现行法律法规突破情况和面临的风险挑战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与交流,对在全省复制推广药品“多证合一”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下一步,省药监局将进一步加强调研,收集整理药品“多证合一”可能存在的问题,积极研究解决行政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提高药品审批效率,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