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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省份颁布地方性中医药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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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京开幕。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医药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审议。今年4月至5月中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在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中医药法执法检查。报告指出,我国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服务能力稳步提升;15个省份制定颁布了地方性中医药法规,为中医药法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

报告指出,我国中医药服务网络不断健全。推动建设以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为龙头,以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据统计,截至2019年,全国有中医类医疗机构6.6万个,比2012年增长67.4%,中医类年总诊疗量达11.6亿人次、出院人数达3950多万。

中医药管理机制不断改革完善。发挥中医药在医改中的独特作用,持续落实分级诊疗制度,27个省份建成了470个区域和省级中医专科联盟,中医医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逐步深化。推动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政策,14个省份出台了医保支持中医药发展政策,16个省份发布了中医优势病种目录。

中医药服务能力逐步提升。持续实施基层能力服务工程,98.3%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7.1%的乡镇卫生院、85.9%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1.3%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在家门口“看中医、吃中药”的需求,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显著增强。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地方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86.06亿元,年均增长17.32%。将符合条件的中成药和中医诊疗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2020年医保目录西药和中成药共2800个,其中中成药有1374个,占比49.1%。

 

 

【来源:健康报】